发布时间:2024-06-21 15:07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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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16号,下称《工作通知》)的要求,广州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下称“广州平台”)现就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项目落地实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品种

《工作通知》附件中所列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中选产品。

二、采购周期

本次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原则上为12个月。到期后将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延长采购期限原则上为12个月。

三、具体安排

(一)中选产品挂网。广州平台将于2024年6月22日前将所有中选产品进行挂网。请相关中选企业在商品列表核对中选价格是否正确。若有异议,请企业登录广州平台发起申(投)诉,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操作路径:救济渠道模块-申投诉登记-价格信息-其他)。

(二)设置配送关系。请所有中选企业于2024年6月24日前登录广州平台,在交易结算模块对中选产品和中选组套设置配送关系(选择协议类型:河南联盟血透类集采20240701-20250630)。

(三)签订采购协议。已申报协议量的医疗机构请于2024年6月24日起登录广州平台与报量中选企业签订相关采购合同。未申报协议量的医疗机构可与相关中选企业协商采购中选产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州平台签订购销合同,并将采购情况报属地医保部门(路径:交易结算-勾选本院产品-维护本院产品-设置配送商-系统自动生成合同-至合同管理合同列表处签订合同后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中选企业应以保障供应为原则,与相关报量的医疗机构提前做好沟通,做好备货、供货等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项目在广州平台按期落地实施。

(二)中选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出厂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保障中选品种质量。

(三)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通过“救济渠道”模块发起“采购交易”类别的申(投)诉。

(四)企业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20-28817310咨询,也可通过申(投)诉反馈。

特此通知。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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