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04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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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长岭居CPPQ-A4-2、CPPQ-A4-3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6717]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3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4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5(主)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开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6佛山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7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
8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通过
9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0(主)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北京建工集团(广州)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11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2(主)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湛江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3西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4(主)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黄埔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15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6(主)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知城(广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7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8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9央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0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21(主)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七局集团广州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2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3(主)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金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4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5(主)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冶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
26(主)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27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8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9(主)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成)科学城(广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30(主)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高新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31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通过
32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人:张工
  • 联系电话:020-28068874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020-82181336
  •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 招标人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日期:2025年01月04日
  • 附件:资格后审结果公示(盖章).pdf
    资格审查报告(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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