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7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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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永和翟洞片区规划二路北延线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3852]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通过
2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通过
3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4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5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6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7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8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9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0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1佛山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2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3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4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5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6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7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8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
19广东中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0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1广州市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2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3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通过
24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5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6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7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有限公司通过
28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通过
29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30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31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32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通过
33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34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通过
35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36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37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38深圳市星中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39广州三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40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41荣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42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43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通过
44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人:计工
  • 联系电话:020-28068866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020-82111245
  •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 招标人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日期:2024年09月07日
  • 附件: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永和翟洞规划二路施工).pdf
    资格审查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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