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31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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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黄埔区京广协同创新中心项目西侧北侧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3847]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3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4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5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6广东坤泰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7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8佛山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9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0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1广州市星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2广东东粤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13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
14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5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6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17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通过
18广东中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9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通过
20深圳市星中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1广州市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2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3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4广州恒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5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26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通过
27中施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8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9荣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30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31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通过
32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33广州市黄埔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34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35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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