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3 18:0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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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化龙镇HL18BJ-03草堂立交东侧地块周边道路工程(二期)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JG2024-2674]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大连三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3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4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通过
5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
6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通过
7荣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8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9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0中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1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2江门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13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4广州市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5西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6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7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8中建建工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19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0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1烟建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2广东中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3山东中宏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24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25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6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通过
27广东豪源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28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29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通过
30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通过
31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32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33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通过
34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35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36福建省交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37国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38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39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40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通过
41广西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42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
43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44裕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 联系人:刘工
  • 联系电话:020-84640765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020-84892221
  • 联系地址: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建设局大楼二楼
  •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 日期:2024年07月03日
  • 附件: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
    1资审报告(无专家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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