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210-440113-04-01-752442 | ||
投资项目名称 | 大石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大石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大石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番禺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25.00%),国有或集体投资75.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大石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新光快速路以东、群贤路以南、规划富山路以西、大山东涌以北合围地段。项目总用地面积463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38平方米。项目包含公交站、停车场、枢纽运营管理中心、集散广场等。 本次项目实施范围包含了土建结构、景观园林、装修、机电等工作内容。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完工验收、交付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工期(交货期) | 365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707.01338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7、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总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0000平方米的综合交通枢纽施工项目(包含国铁、城际、地铁、长途、公交、出租、社会车辆等一种及以上公共交通设施的枢纽工程)。 注: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及施工总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资料不能反映评审指标,须另提供可证明能力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图纸或业主证明等)投标人所提供扫描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提供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在册人员且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一致。 11、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http://112.94.68.79:8088/entHome/index)已完成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 12、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内(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附件三。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14、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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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7、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总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0000平方米的综合交通枢纽施工项目(包含国铁、城际、地铁、长途、公交、出租、社会车辆等一种及以上公共交通设施的枢纽工程)。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11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11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6层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83158451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西7C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罗工、梁工 | 联系电话 | 020-87575800-840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处 | 联系电话 | 020-87593291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