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汽车产业基地二期规划横一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408-440114-18-01-967240 | ||
投资项目名称 | 花都汽车产业基地二期规划横一路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花都汽车产业基地二期规划横一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花都汽车产业基地二期规划横一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花都汽车产业基地二期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都汽车产业基地二期,项目拟新建规划横一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红线宽20 米,设计速度为20km/h,总长度约1.08k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给水最大管径为300毫米)、排水工程(排水最大管径为1800毫米)及其他配套工程等。(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 ||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建设阶段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和综合协调、施工、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工程总承包,配合办理报建、报批(如有),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审核,配合发包人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等工作,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条款。具体详见附件公告 | ||
工期(交货期) | 暂定总工期为33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5071.4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③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③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⑤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 3工程施工资质:具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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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不设置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3日 18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秀全街道办事处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车城大道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徐生 | 联系电话 | 020-37707252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花都城投大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秀全大道47号-4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13995987303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36897092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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