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5 10:5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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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埃孚电子厂项目周边规划道路工程(11号路、12号路、13号路、15号路)检验检测合同公开信息

  • 招标单位名称: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单位信用代码:11440114070151680Y
  • 招标单位签订人: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中标单位名称:(主)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成)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中标单位信用代码:91440000MA4X5F328L
  • 中标单位签订人:(主)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成)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236.336027万元
  • 招标控制价:244.9078万元
  • 合同签署时间:2024-11-28
  • 合同期限:1、服务周期从乙方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全过程。部分检测内容须待场地 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提供检测或监测报告的时间:现场作业完成及资料搜集齐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检测或监测报告。
  • 质量要求: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规范编号:CJ1-2008)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国家或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检测和监测结果满足相关专项工程验收要求。出具完整报告。
  • 合同主要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采埃孚电子厂项目周边规划道路工程(11号路、12号路、13号路、15号路)工程所有的检验、检测、试验及监测工作; 1、检 测 内 容:第三方检测服务主要包括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现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材料检测(包含简易土工试验、沥青试验等)、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路基路面施工(交竣工)质量检测、室内土工试验、市政道路排水工程检测等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检测项目。 2、监测内容:第三方监测服务主要包括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基坑监测等主要内容,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监测项目服务 3、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 ①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等; ②在进行检测、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等,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③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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