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2025年度排水井盖设施维护项目(标段二)[项目编号:JG2024-6436-002]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深圳市兴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广州水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广州恒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东麒航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广东海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陕西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广东中瀚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河南省康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广东冠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0 | 广东中水建工有限公司 | 通过 | |
11 | 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 | 通过 | |
12 | 正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3 | 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有限公司 | 通过 | |
14 | 广东广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5 | 广东华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6 | 深圳市坤锐建工有限公司 | 通过 | |
17 | 重庆黄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8 | 中水投(广东)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21日0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24日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工
- 联系电话:19925733102
-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020-88521061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9楼
- 招标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