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石井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工程——石井中部片区一期——广花一路周边污水管工程(WB22-46-WB221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5206]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东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中铁市政建设(广东)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提供的业绩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7 |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荣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西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0 |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1 |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2 | 广州恒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3 | 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4 |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20日00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23日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杜工
- 联系电话:020-38890841
- 联系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020-88521061
- 联系地址:广园东路广之旅大厦4楼
- 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