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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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南沙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南沙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一期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大岗镇、东涌镇、龙穴社区等片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自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主要对南沙新区东涌、榄核、大岗等3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约10千米进行更新改造;对南沙自贸区海港区块和南沙新区相关重点功能城镇聚集区的污水泵站及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污水管网最大管径1.5米。项目估算总投资25908.00万元,其中工程费20928.54万元。 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平面(位置)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部分甚至取消全部(子)项目工程,乙方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 ||
招标内容 | 2.5 招标范围:□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深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前期现状摸查、■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其他服务工作等。 2.5.1本项目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含修测、水下地形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物探(含管线摸查、管线探测)、用地报批相关地形图测量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勘测工作。 2.5.2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 (1)修建性详细规划工作:包括总平面规划设计,道路、竖向的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规划设计,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场地建设规划等。 (2)各专业工程设计及概算编制:各专业设计工作应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等文件关于初步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文件还应包括交通评估(如有)、洪涝安全评估(如有)、相关安全评估(如有)等专项文件的编制,包括红线外为本项目验收所需的排水、供水、供电、燃气等相关设计,设计文件及概算文件深度应满足南沙区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部门的要求。 (3)变更管理规定:须严格按照《广州南沙统筹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穗南开管办〔2019〕4号)等规定执行,若有新相关规定颁布,则以发包人确定的新规定执行。 2.5.3其他工作:详见勘察设计合同。 (具体以招标文件、任务书、合同条款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按合同约定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850.7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和(2)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执行]。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类高级技术职称。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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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不设置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南沙产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蕉西路融通大厦11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电话 | 020-84999865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广州法务大厦北塔六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欧阳工 | 联系电话 | 18027202402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 联系电话 | 39053896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