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东沙水闸泵站重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310-440103-04-05-569647 | ||
投资项目名称 | 荔湾区东沙水闸泵站重建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荔湾区东沙水闸泵站重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荔湾区东沙水闸泵站重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东沙街道东沙涌 | ||
资金来源 | 市、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市财政:60.58%,区财政:39.42%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东沙涌与平洲水道交汇处。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东沙水闸泵站,于原闸址上游50m处重建。水闸净宽6米,设计过闸流量14.8立方米/秒,泵站设计排涝流量9.5 立方米/秒,总装机容量为570kW。东沙水闸泵站工程等别为I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 4级。东沙水闸净宽6米,采用液压顶升式平板钢闸门,排涝泵采用一台排涝流量4.5 立方米/秒和两台2.5 立方米/秒的潜水轴流泵泵房采用地下式湿式泵房设备房布置在闸站结构上。重建东沙水闸泵站外江街接堤岸26.6米,内涌衔接堤岸37米。 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对实施内容有最终的决定权,中标人对实施内容的调整、工程量的变化不得有异议,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对上述工程变更不会予以额外的补偿。 | ||
招标内容 | (1)工程设计部分: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基坑专项专家评审)、施工图预算编制、现场服务(含配合并通过施工图审查、配合树木保护专章(含绿化迁移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配合管线迁改、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2)工程施工部分: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包干;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土建、设备安装施工、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3)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 |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在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15个日历天内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并送相关部门评审。施工工期:365个日历天(12个月)。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953.1810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3.3.1】及【3.3.2】资质条件: 3.3.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执行。 3.3.2施工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4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5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3.5.1 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一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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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8时45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8时45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8时45分 | 开标地点 | 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大墩120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电话 | 020-81978573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严工 | 联系电话 | 020-86673560/18929501235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20-81403299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