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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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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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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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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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员等信息取自交易中心信息库,其他在投标文件中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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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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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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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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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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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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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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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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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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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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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符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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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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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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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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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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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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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声明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名,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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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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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登记时的信息: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与企业库、投标登记时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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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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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声明》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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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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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廉洁承诺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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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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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20)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
(2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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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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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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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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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人响应承诺书》、《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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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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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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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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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指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2.2.2规定的有效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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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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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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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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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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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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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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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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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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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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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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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码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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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①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②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信息一致的(以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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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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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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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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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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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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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5分×100%
技术部分:10分×100%
投标报价部分:100分×80%
诚信部分:100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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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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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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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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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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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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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与可行性
(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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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针对性提出及编制的施工方案,有详细的施工流程图,关键工序的工作步骤齐全。表述的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技术措施合理、科学与可行。
【优】得0.3分,【中】得0.2分,【差】得0.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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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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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工程的质量目标,针对项目的重点、难点等实际情况,从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机构、专业实施能力保证等方面提出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保证措施得当。
【优】得0.5分,【中】得0.4分,【差】得0.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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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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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特点提出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针对性强,对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透彻,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保证措施得当。
【优】得0.5分,【中】得0.4分,【差】得0.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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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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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工程的环境目标以及沿途树木状况,针对项目的重点、难点等实际情况,提出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树木保护方案及相关保证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完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得当。投标人有建立劳动力权益保障组织与机制、维修维护服务后勤保障措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优】得0.5分,【中】得0.4分,【差】得0.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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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进度计划与措施
(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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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证措施,施工工期计划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程建设进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
【优】得0.5分,【中】得0.4分,【差】得0.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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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配置计划与措施
(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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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特点提出资源配备计划,绿色施工管理科学,计划编制合理、可行。
【优】得0.2分,【中】得0.15分,【差】得0.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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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的机械设备情况
(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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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拥有稳定的机械设备力量,拟投入与本项目施工内容、特点密切相关的机械设备,其中满足:
①排水设施维修作业工程货车:每提供1辆得0.2分,最多得2.0分。
②管道冲洗清洗车:每提供1辆得0.4分,最多得0.8分。
③管道疏通吸污车:每提供1辆得0.4分,最多得0.4分。
④管道检测设备CCTV:每提供1台得0.3分,最多得0.3分。
以上累计最高得3.5分。
注:上述全部设备要求自有或租赁,自有设备提供自有购置发票扫描件。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方权属发票及任一期相应设备租赁费发票扫描件,且机械设备使用权限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要求。车辆类①②③设备需同时提供车辆登记证、有效期内行驶证扫描件。若同一套机械设备同时租给本项目两家或以上投标单位,则视为这些单位均未能租赁得该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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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产业工人队伍情况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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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建立了稳定的产业工人队伍,拟投入与本项目施工内容、特点密切相关的工种(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工、砌筑工、钢筋工、管道工/管工),每提供1名技能等级为中级工或高级工的得0.3分;每提供1名技能等级为技师或以上的得0.5分。本项累计最高得4分,若全部提供中级工或高级工的,本项累计最高得3.3分。
注:1)上述人员均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且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需同时提供①经住建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或经其备案的机构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扫描件(证书在有效期内)、②如上述职业技能证书由经住建部门或人社部门备案的机构颁发需同时提供备案证明材料、③身份证扫描件和近1个月(时间为:2024年9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2)一人提供两个或以上证书的,只按最高等级证书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算得分;
3)不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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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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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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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执业能力(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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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①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造价规模为300万元或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得0.2分。
②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备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2、拟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①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造价规模为300万元或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技术负责人,得0.2分。
②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具备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3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累计最高得1.4分。
注:1)上述人员均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且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职称证、身份证扫描件)和近1个月(时间为:2024年9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2)业绩时间和造价规模以合同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类似市政排水项目,需同时提供:①合同、②有效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文件)。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项目或技术负责人岗位的,可另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资料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需要同时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所属的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随时接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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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及主要施工人员
(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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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委派的排水专业技术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名得0.6分;具备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名得0.4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6分。
注:1)上述人员均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且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职称证、身份证扫描件)和近1个月(时间为:2024年9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2)不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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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业绩、类似工程经历和资信(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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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单项中标金额为8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业绩时间和金额均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没有显示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类似市政排水项目,需同时提供:
①中标通知书和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招标公告、中标公示或中标公告为当地政府采购网或工程交易中心服务机构网页的打印件及链接网址)、②合同、③有效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文件)。上述资料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需要同时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所属的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随时接受查询。④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不作为类似业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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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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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得分100分(权重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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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权重80%),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2分,每低1%扣0.1分,扣至0分为止。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注:招标人可以自行调整扣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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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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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得分评审(权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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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80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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