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新华街道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检验监测、房屋鉴定招标公告【电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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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新华街道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检验监测、房屋鉴定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新华街道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检验监测、房屋鉴定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涉及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城区京华社区、宝华社区、梅园社区等30个社区及行政村片区共计254个单元的排水单元达标创建工程,覆盖总面积为105.71公顷。主要建设内容新建DIN200~800雨水管道25.014千米,新建DN200~800污水管道46.233千米,改造新建立管54.40千米,新建污水检查井2724座,新建雨水检查井1455座,合理修复改造和清淤原有排水管道4.68千米等。主要建设内容(一)建筑排水立管雨污分流改造,共计改造混合立管 4369处;(二)新建雨水立管,立管总长度约 104.79km;(三)新建小区、市政 DN200~800雨水管道合计约9.64km,新建雨水沟 1.38km,新建雨水检查井 700 座,雨水监测井293个,雨水口 789个;(四)新建小区、市政 DN200~800污水管道合计约48.523km,新建污水检查井3840座,污水监测井331座。(五)管道疏通、合流修复长度约 11.3km。项目概算总投资18169.35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为14856.88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447.26万元;预备费用为965.21万元。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进场检测、雨污水管、污水管道、排水管道、顶管工程等开展材料(抽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实体结构检测、基础检测、基坑检测、三维雷达探测、管道CCTV检测等,为业主提供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检测数据等服务工作。实际检测项目及数量以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确定并经招标人确认的检测方案为准。为业主提供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检测数据等服务工作。实际检测项目及数量以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确定并经甲方确认的检测方案、监测方案为准。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与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沟通协调;及时出具检测数据、成果,确保检测工作不影响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工作的过程中,应做好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项目建设管理等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检测数据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包含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需的全部质量检测工作并按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成果报告。 包含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等。水务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地基、基础检测项目、主体结构检测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 (2)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管道基坑、围堰、周边建筑物等的变形监测、地下水位监测、锚杆应力监测、沉降监测、位移监测、裂缝监测、水位监测、基坑监测等。具体根据图纸、监测方案、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除以上工程监测工作外,还包括: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监测数据等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3)房屋鉴定:本次项目需要进行房屋鉴定面积约65000平方米。(房屋鉴定数量以实际发生量并经建设单位确认为准) 注: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工期(交货期) | 总服务期从中标施工单位进场,至合同规定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94.6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监测任务的成员)须具备以下资质其中任意一项(证书在有效期内):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①、②、③项其中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勘探测试)乙级或以上资质。 4.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检测、监测任务的成员)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基坑监测、沉降观测;如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房屋鉴定任务的成员)投标人已在广州市或广州市市属区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有效备案,需提供备案网页截图。 6.投标人检测管理系统已经纳入《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并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备案验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未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备案的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格式的内容签署盖章《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需提供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前近一个月(2024年9月)有效社保证明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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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30日 17时3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路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徐工 | 联系电话 | 020-86807633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富田中心8层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20-37063447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 | 联系电话 | 020-86807633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