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招标公告【纸质标】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平远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 | ||
标段(包)名称 | 平远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有偿使用权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梅州市平远县 | ||
资金来源 | 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 资金来源构成 | 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拟对平远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进行停车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计划建设800个充电车位。初步规划于停车泊位建设489座充电桩,其中120kW直流一体化双枪充电桩 311个,覆盖622个充电车位;60kW直流一体化单枪充电桩54个,覆盖54个充电车位;30kW 直流一体化单枪充电桩66个,覆盖66个充电车位;7kW 交流单枪充电桩58个,覆盖58个充电车位。并在部分建设地点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车棚10440平方米,总装机容量约2088kW。有偿使用权价格最终以有偿使用者中标价格为准,具体实施模式、年限、回报机制等以经确认的实施方案为准。 | ||
招标内容 | 拟对平远县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的有偿使用权进行招标,项目有偿使用范围为平远县公共机构内可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800个车位,预计建设489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其中包括431个快充桩、58个慢充桩(以最终设计为准)。有偿使用权涉及资产由项目实施机构提供给有偿使用者使用,待资产交付后,经有偿使用者确认后,双方签署交接清单确认交接资产。在本项目有偿使用范围内,项目实施机构授予有偿使用者对合作区域的经营权系独家的、排他的权利。除非依照有偿使用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的,项目实施机构承诺不擅自收回经营权、不减少经营权的内容、不再将经营权授予任何第三方。 | ||
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23年,其中建设期预计为3年(即从签订本项目有偿使用协议之日起后三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20年。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及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未涉及相关内容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未涉及相关内容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9日 9时3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16日 17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30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投标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备查并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网上投标登记不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30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地址 | 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中162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曹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3-8824494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五楼自编号E-3场地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小姐 | 联系电话 | 020-81098089 |
招标监督机构 | 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3-8827451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