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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4 17:3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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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国有资产(产业开发区)一期屋顶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
招标项目名称 安乡县国有资产(产业开发区)一期屋顶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安乡县国有资产(产业开发区)一期屋顶光伏电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共六个场区,分别为现代物流园区域、农业产业园区域、智能制造体育产业园区域、雅洁新材料有限公司区域、同兴水厂区域、黄山头水厂区域,项目建设场址地理坐标范围北纬27.764097°-29.403955°,东经112.140820°-113.017998°。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企业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招标范围除新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包括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还建、修复、防水补漏等。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组件由招标方采购,拟将光伏组件安装在安乡县国有资产(产业开发区)各区域的建筑屋面、水池上空及空地上,共设计安装20823块59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2285.57kWp。主要电力和电气设备包括:光伏组件、直或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升压变压器、0.4kV开关柜、二次设备等设施;主要使用的材料有光伏组件支架、交直流电力电缆、电缆桥架等。合同内容包括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所有设备的二次搬运与保管、屋面清理工作、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本项目组件由招标方采购。 并网接入工作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属于投标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可再生能源质监站出具的并网批复及意见单(委托电力质监、与可再生能源质监相关单位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如需))、接入方案编制及评审、接入施工图编制及评审、工程设备费用、用户侧或站端与调度运行间的通讯、继电保护设备费、设备检测费、并网验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其中配电柜、线缆、计量、通讯、控制部分选型必须满足国家电网相关标准,设备必须同建筑所有者内部配电设备相匹配、厂家一致或高于建筑所有者内部配电设备要求,关键元件需严格满足业主和建筑所有权者的要求。消防(包含报建、检测、验收)、防雷设计审核及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等所需办理的各种手续,由投标方以招标方的名义办理并承担费用。
工期(交货期) 进场10天内提交开工报告,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设计图纸评审;正式开工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并网验收。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714.0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A或 B其中之一要求,未满足另一要求的则必须进行相应的分包(相应的分包商必须满足投标人未能满足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协议原件,并提供分包商能满足分包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A: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B:施工资质: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如分包则必须提供分包协议原件、分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投标人不能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一单位不能同时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 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 1 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5MW 或以上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提供项目已并网证明,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 注: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 1 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5MW 或以上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提供项目已并网证明,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国家电监会文件、供电文件、工程启动移交签收书、移交鉴定书、投产证明、验收(竣工)报告。] 注: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请按以下程序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及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1)办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的企业信息登记。 (2)须提交的投标登记资料: ①《投标登记申请表》(请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资料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将投标登记资料扫描件递交至bjzj_gz@163.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工,电话:020-87575800-835)完成投标登记程序(邮件内容至少包含“投标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的完整名称”)。 (4)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凭证。 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6月4日 17时3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6月17日 17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5日 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6月25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9楼
招标人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37851065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唐工、方工 联系电话 020-87575800-835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联系电话 020-3785089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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