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智慧停车场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412-441402-04-01-750579 | ||
投资项目名称 | 梅州市梅江区智慧停车场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梅州市梅江区智慧停车场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梅州市梅江区智慧停车场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梅州市梅江区全区区城 | ||
资金来源 | 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自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根据梅江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工作部署,按《项目实施方案》及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计划在1332个汽车停车泊位建设1000台充电桩(包含120kW直流双枪充电桩332个、60kW直流单枪充电桩100个、30kW直流单枪充电桩490个、7kW交流单枪充电桩78个),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车棚3840平方米,并配建光储充检一体站1项,电缆工程1项,能源管理平台1项,干式变压器98台,配套安装监控设备及监测模块600套。新建电动自行车棚1项,一体化电动自行车充电桩196套,配套消防设施98套。智慧停车场升级改造工程1项。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项目电网接入方案审批、勘察、设计(含初步概算编制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以及各项手续办理、运维服务等 | ||
工期(交货期) | 24个月 (含勘察设计,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时间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3048.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出具)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及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及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或以上) 资质及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④运营维护资质: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勘察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兼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2)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或机电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④施工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总负责人,1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⑤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即2024年9月-2024年11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6、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除运维单位的其他联合体各方)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需提供网页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路径及查询时间,时间需在本项目投标期间)。 7、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信誉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自2024年6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勘察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9、关于联合体投标: ①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5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一方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附件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如联合体成员所承接分工的工作内容为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则资质等级要求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③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总承包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牵头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及勘察负责人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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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未有相关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2日 17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15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15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新闻发布厅(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梅州市梅江区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梅州市梅江区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梅州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梅江控股综合服务大楼第17层1703室 |
招标人联系人 | 谢生 | 联系电话 | 0753-2386966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区工、刘工 | 联系电话 | 18802002498 |
招标监督机构 | 梅州市梅江区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753-2386966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