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7 14:33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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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埔区零星绿化工程(一)(标段一)合同公开信息

  • 招标单位名称: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
  • 招标单位信用代码:12440112G34045350K
  • 招标单位签订人:陈林
  • 中标单位名称:广东中科琪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单位信用代码:914400007321687066
  • 中标单位签订人:王克亚
  • 合同金额:1200万元
  • 招标控制价:1200万元
  • 下浮率:0.95%
  • 合同签署时间:2023-07-28
  • 合同期限:2023年7月28日~2025年7月27日
  •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合同主要内容:一、 项目概况 第一条 项目施工暂定范围:大沙片区、长洲岛、生物岛。 第二条 工程任务由甲方具体指定,并以下达的书面任务单为准。根据甲方下达的市政公共绿地及闲置地块复绿、增设体育设施、景观节点打造、绿化更新改造、绿化景观设施维修及上级交办的绿化景观整治提升等工作和具体要求实施。在本项目的实施期间,由甲方另行指定的其他单位在本项目工程范围内实施的市政公共绿地及闲置地块复绿、增设体育设施、景观节点打造、绿化更新改造、绿化景观设施维修及上级交办的绿化景观整治提升等工作,或甲方下达的任务单在本项目工程范围外的,乙方都不得提出异议、反对或拒绝。 二、 项目工期 第三条 项目期限及实施方式: 1.项目期限:两年,2023年7月28日~2025年7月27日,具体以实际完成工程任务为准,即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总额达到1200.00万元为止。 2.暂定合同金额:1200.00万元。乙方在项目期限内实际完成的经黄埔区财政局或第三方(如有)累计审定的工程结算总额,不能超过本合同金额1200.00万元。乙方在项目期限内实际完成的经区财政局或第三方累计审定的工程结算总额达1200.00万元时,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在项目期限内实际完成的经区财政局或第三方累计审定的工程结算总额在1200.00万元内的,按评审结果依据本合同有关支付规定据实支付;经区财政局或第三方累计审定的工程结算总额超过1200.00万元的,超过部分不予支付。 3.项目实施方式:采取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的总价包干形式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工程任务。 4.乙方应当做好已完成工程量统计工作,对甲方超过合同金额下达工程任务进行提示,避免出现超合同金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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