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黄埔区公园及广场设施升级、修缮维护项目(一)(标段一)合同公开信息
- 招标单位名称: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
- 招标单位信用代码:12440112G34045350K
- 招标单位签订人:陈林
- 中标单位名称:广州市新茵园林绿化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单位信用代码:914401167371706107
- 中标单位签订人:冯炜豪
- 合同金额:1000万元
- 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
- 下浮率:1.08%
- 合同签署时间:2022-08-26
- 合同期限:2022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25日
- 质量要求:工程的质量要求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 合同主要内容:第一条 项目实施范围:包括现有40个公园1个广场以及后期新接管公园及广场的设施提升、修缮、翻新、更换、改造等日常维护工作、国庆等重大节日的设施提升工作、各类专项创建工作涉及到的环境整治工作、上级领导调研线路涉及公园的设施提升整治工作、上级交办或会议确定由甲方实施的环境提升整治等工作,以及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下达的其他设施升级、修缮维护任务,具体以甲方下达的任务单为准。 第二条 工程任务由甲方具体指定,并以下达的书面任务书为准。根据甲方下达的设施升级、修缮维护任务书和具体要求实施。在本项目的实施期间,若乙方实施效果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可另行指定其他施工单位实施本项目工程范围内工程任务,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反对。 第三条 项目期限及实施方式: 1. 项目期限:2022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25日。 2. 项目实施方式:采取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的总价包干形式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工程任务。 3. 项目限额:乙方实际完成的经黄埔区财政局累计审定的工程量总额,不能超过本标段项目预算金额1000万元。乙方在项目期限内实际完成的经区财政局累计审定的工程量总额达1000万元时,本合同终止。乙方实际完成的经区财政局累计审定的工程量总额在预算金额内的,按区财政局评审结果依据本合同有关支付规定据实支付;经区财政局累计审定的工程量总额超过该预算金额的,超过部分不予支付。 第四条 (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交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后,甲方按照本合同预算金额25%支付预付款,即¥ 25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 )。 (2)进度款:根据工程合同书、任务单、验收表、核实表、前后对比施工照片等复印件资料、财局下发的各核定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分期支付,该进度款每期支付额以区财政局每期核定的数额为准(含预付款数额)。 (3)在区财政局审定的基础上,以上款项总和不得超过本标段项目的合同预算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