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3 17:24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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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黄埔区公园及广场绿化景观升级项目(标段三)合同公开信息

  • 招标单位名称: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
  • 招标单位信用代码:12440112G34045350K
  • 招标单位签订人:陈林
  • 中标单位名称:广州搏弈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中标单位信用代码:914401067534638783
  • 中标单位签订人:欧阳鹏
  • 合同金额:1000万元
  • 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
  • 下浮率:1.02%
  • 合同签署时间:2023-01-06
  • 合同期限:2023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8日。
  • 质量要求:工程的质量要求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 合同主要内容:第一条 项目实施范围:甲方管辖的40个公园、1个广场以及后期新接管公园及广场的绿化完善与景观提升、各类专项创建工作涉及到的环境整治等工作。 第二条 工程任务由甲方具体指定,并以下达的书面任务书为准。根据甲方下达的绿化景观升级任务书和具体要求实施。在本标段项目的实施期间,若乙方实施效果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可另行指定其他施工单位实施本工程项目范围内工程任务,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反对。工程项目任务完工后的养护期以甲方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现场核实为准。 第三条 项目期限及实施方式: 1.项目期限:2023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8日。 2.项目实施方式:采取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的总价包千形式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工程任务。 3.项目限额:乙方在项目期限内实际完成的经黄埔区财政局或第三方(如有)累计审定的工程结算总额,不能超过本标段项目合同金额1000万元。乙方在项目期限内实际完成的经区财政局或第三方累计审定的工程结算总额达1000万元时,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在项目期限内实际完成的经区财政局或第三方累计审定的工程结算总额在1000万元内的,按区财政局评审结果依据本合同有关支付规定据实支付:经区财政局或第三方累计审定的工程结算总额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不予支付。 4.乙方应当做好已完成工程量统计工作,对甲方超过合同金额下达工程任务进行提示,避免出现超合同金额的情况。 第四条 (1)预付款: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的5%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后,甲方按照本合同总价的25%支付预付款,即¥25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预付款从进度款中全额扣回。 (2)进度款:根据工程合同书、任务单、验收表、核实表、前后对比施工照片等复印件资料、财局下发的各核定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分期支付,该进度款每期支付额以黄埔区财政局每期核定的数额为准(含预付款数额)。 (3)在区财政局审定的基础上,以上款项总和不得超过本标段项目的合同金额,超过部分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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