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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04 11:0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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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所属路段百千万工程服务区提质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补充公告(一)

 

各投标人:

广东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所属路段百千万工程服务区提质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JG2024-65962024年124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补充招标公告附件3内的《资格审查条件附录6、附录7》及附件4《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招标人:广东梅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4年124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第1标段、第2标段

 

 

数量

资格要求

 

施工现场负责人

 

4

建筑施工工程师以上职称,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5 年及以上。

结构工程师

 

3

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8 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必须从事类似工程施工 5 年以上。

安装工程师

 

3

具有水电安装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5 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必须从事类似工程施工 3 年以上。

道路工程师

 

2

路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至少有负责计划3年类似工程的经验。

合约计划人员

 

2

5 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从事类似工程造价、合约管理 3 年以上。

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

必须持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具有相关工程经历 3 年及以上。

施工员

 

8

施工员,具有房建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2 年及以 上。

资料员

3

资料员,具有相关工作经历 2 年及以上。

注:1、投标人对附录 6 所要求的人员不需提供具体资料,只须按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作出承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发包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名单及资料。

2、投标人中标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按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要求执行,根据项目的工期和进度,按规定派驻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人员,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标段:第1标段、第2标段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计容量

单位

各标段最低数量

备注

1

货车

10T

8

 

2

挖掘机

≥0.8m³

4

 

3

推土机或铲运机

≥75kw

4

 

4

振动压路机

≥10T

2

 

5

插入式振动器

≥1.0KW

30

 

6

木工机具

 

12

 

7

水准仪

≥SD3

3

 

8

空压机

≥3KW

12

 

9

交流电焊机

≥30KVA

12

 

10

灰浆搅拌机

200L

6

 

11

柴油发电机

≥75kw

4

 

12

砂轮切割机

≥Ø400

20

 

13

垂直运输设备(吊笼)

15T

8

 

14

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3000型及以上的型号

1

 

注:1、投标人应保证机械设备可以正常使用。

2、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施工设备,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要求增加任何相关费用。

3、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作出承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发包人提交实际投入的设备清单及资料。

 

 

 

附件4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2023年)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3)由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

2.1.3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总报价中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及最高评标限价(如有)。

(4)同一投标人针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5)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A):7

主要人员 (B):0

其他因素 (D)

   绩:3

机械设备:0  

履约信誉:10

第二信封报价(评标价)的分值(C):  

评标价C8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以下简称“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逐标段一次性依次摇出3个球(摇出的球不放回,下一个标段摇珠时需将上一标段摇出的球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相应标段的下浮率。

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有效范围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天前以书面补遗书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3)有效评标价范围: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最高评标限价下浮2%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备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元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评标基准

 

 

 

 

 

 

 

 

 

 

 

 

 

 

 

条款号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4(1)

施工组织设计

7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2分

1)对项目的基本情况了解全面、准确,施工总体布置规划、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按《广东省公路房建工程建设管理指南》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执行,得1.6-2分;

2)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施工总体布置规划、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可行,得 1.2-1.6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1.2分

重点、难点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分

1)对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认识分析透彻,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制定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重点突出的,按《广东省公路房建工程建设管理 指南》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执行,得1.6-2分;

2)对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认识基本到位,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的,得 1.2-1.6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1.2分

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3 

1)能够准确预判分析工期、质量、安全  、环保、水保、文明施工目标实现的主要影响因素,拟采取预防保证措施针对性强、科学有效,重点突出的,按《广东省公路房建工程建设管理指南》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执行,得2.4-3分;

2)对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等 风险有一定认识,预防保证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的,得1.8-2.4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 得1.8分

2.2.4(2)

主要人员

0

/

/

/

2.2.4(3)

评标价

80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一偏差率×100× D1;D1=1.5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100×D2;D2=0.5。

: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2.2.4(4)

其他因素适用各标段)

业绩

3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8,在此基础上:以下内容加分最高不超过1.2分

满足(1)的基础上,近五年内独立完成 :每增加类似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1个标段,加0.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0.6分

满足(1)的基础上,近五年内独立完成:房建工程(含满足最低资格审查后剩余数量)建筑面积每增加10000㎡(尾数不计),加0.3分,最高加分不超过0.6分。

履约

10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1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投标人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行政处罚的,扣5/次。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的,扣3/次。

(3)广东省交通运输 厅正式约谈的,扣0.1分/次。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式约谈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 ,可以从总分中扣。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 评标组织

1.2.1 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3)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 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他因素(财务能力、业绩、履约信誉)等分别评审打分。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详细评审:

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3.2.2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3.2.2项修改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3.2.3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评标业绩、履约信誉分外投标文件各评因素细分项的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上述权重分值百分比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①当实际参与评审的评标委员会人数数量为9人的情形,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采用取消同一评委对同一标段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1名评委评分分值(若有2名或以上评委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时,则取消其中1名评委的所有评分,具体办法如下),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取消其中1名评委所有评分的办法(依次按照以下流程):(1)对比上述出现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的评委的次分差值(次分差值=某一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最高分-该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次低分),取消次分差值最大的评委所有评分;(2)如次分差值仍相同,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取消1名评委评分。

示例:同一评委对5名投标人技术评分总分分别为:6.65(最高分)、5.88、5.11、4.90(次低分)、4.55(最低分),则其最大差值为 2.1、次大差值为6.65-4.90=1.75)。

②当实际参与评审的评标委员会人数数量为7人的情形(包括由于符合相关规定的特殊原因评标委员会人数由9人变为7人),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3.4

删除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4.23.4.4

 

3.5.2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 3.5.2 项细化如下: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3.6

3.6.1项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按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项(2)目末增加以下条款:

g.当一家以上投标人评标价相同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标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

h.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3.6.3 款:

3.6.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9

增加 3.9.3-3.9.7 项:

3.9.3 同一个投标人同时在2个标段的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优先推荐其为第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自动失去其它标段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其他投标人的综合排名名次高者自动上升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9.4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6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他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3.9.7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款包含在以下条款:

1)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须知 1.4.3 款、1.4.4 款、.11.1款、1.12 款、3.2款、3.4款、3.5款、3.6款、10.3款、10.4 款、10.5 款、10.6款、10.7款、10.8款;

3)本评标办法的否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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