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4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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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第三十三中学教学楼外墙整饰工程[项目编号:JG2024-1966]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3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4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5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第三十三中学
  • 联系人:苏老师
  • 联系电话:020-34378453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020-89885682
  •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4楼410室
  •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第三十三中学
  • 日期:2024年06月04日
  • 附件: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函.pdf
    资审报告_已标记密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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