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荔湾区浣花路33号第九层、十层房屋EPC工程[项目编号:JG2024-6487]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广州市美术有限公司,(成)广州筑鼎建筑与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广东穗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北京中元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广东爱富兰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州建筑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主)广州市第二装修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建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
- 联系人:罗工
- 联系电话:020-81715155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020-81561896
-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
- 日期:2024年12月31日
- 附件: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
1、资审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