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JG2024-6166]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承总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广东高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主)广州市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合元创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主)华辉装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新广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主)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中煦建设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主)广东榕洲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主)广东蓝堡建设有限公司,(成)广东博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主)广东省中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莫伯治建筑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通过 | |
10 | (主)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1 | (主)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广州筑鼎建筑与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2 | (主)广东昊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领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3 | (主)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4 | (主)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成)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 联系人:谭老师
- 联系电话:020-38256121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020-28866216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 招标人名称: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 日期:2024年12月20日
- 附件: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产教融实训基地EPC项目)-盖章.pdf
资格审查情况报告-不含专家名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