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6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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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兴华派出所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G2024-5482]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广州盈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华辉装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3荣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4广东凯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通过投标文件中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6广州恒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7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8广东世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9广东悦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0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
  • 联系人:罗工
  • 联系电话:020-83115052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020-85536908
  • 联系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
  •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
  • 日期:2024年11月26日
  • 附件: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
    资审报告(无专家签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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