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9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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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020-440106-77-01-091386
投资项目名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
招标项目名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示名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3月26日 15时0分
评标情况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技术标得分

经济标得分

综合得分

总得分排名

1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18.73

79.87

98.60

1

2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8.49

79.22

97.71

2

3

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17.80

79.91

97.71

3

4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17.96

79.08

97.04

4

5

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7.07

79.96

97.03

5

6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17.62

78.62

96.24

6

7

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16.07

80

96.07

7

8

广州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6.49

79.23

95.72

8

9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17.42

77.95

95.37

9

10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7.24

77.96

95.20

10

11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17.33

77.44

94.77

11

12

广州市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6.36

77.57

93.93

12

13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5.31

78.59

93.9

13

14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5.80

76.81

92.61

14

15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17.98

73.55

91.53

15

16

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不符合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第四条的要求,不予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

17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不符合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第四条的要求,不予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代码 排名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工期(交货期)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91440000214401707F116861.944543(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并确保获得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争创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520天

资格情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D144020279)

业绩情况:本项目无资格业绩要求

刘威锋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19202003275)

业绩:本项目无资格业绩要求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9131000063126503X1216723.451772(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528天

资格情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D131055315)

业绩情况:本项目无资格业绩要求

梁伟龙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沪1442023202304906)

业绩:本项目无资格业绩要求

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91310115132328227T316870.937355(万元)确保符合国家、省、市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确保获得市级工程优质奖,争创省级工程优质奖。529日历天

资格情况: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D131014157)

业绩情况:本项目无资格业绩要求

李勉涛

资质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沪1312015201605271)

业绩:本项目无资格业绩要求

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省野生动物监测救护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中山七路343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20-8721838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28866216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3月29日00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04月01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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