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谢村居住及商业商务地块配建BA0402042地块项目(广州足球公园球场)室内装修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3-440113-04-01-197319 | ||
投资项目名称 | 番禺区谢村居住及商业商务地块配建BA0402042地块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番禺区谢村居住及商业商务地块配建BA0402042地块项目(广州足球公园球场)室内装修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番禺区谢村居住及商业商务地块配建BA0402042地块项目(广州足球公园球场)室内装修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距广州南站2.6公里,东至钟屏路,西至规划路,南至兴业大道,北至规划路。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用地面积150954平方米,容积率≤2.0,计容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拟规划建设专业足球场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全民健身设施,足球场可容纳约7.3万人(以上数据均为暂定,项目经济指标以政府最终批复为准)。本项目为续建项目。 | ||
招标内容 | 本次设计范围包括足球场首层、二层、三层、四层、四层屋顶、负一层、负二层公共空间,室内设计面积共约136857.62㎡,具体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一)室内装修设计、软装饰设计、灯光设计、装饰机电末端点位设计(含水、电、暖通、消防等)等。工作内容包含现场踏勘、组织或参加项目考察、方案研讨会,概念设计及汇报、深化方案设计及汇报、配合对室内装修主要材料的选型确认工作,最终提供装修施工图、配套专业或厂家深化图、设备选型文件及物料样板等设计成果,以及编制方案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设计变更预算、施工图预算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合同)。(二)完成相关专业图纸整合及相关专业设计协调工作。(三)提供设计施工现场跟进工作,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施工现场深化图审核等。(四)本项目进行限额设计。无特殊原因且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突破限额,否则招标人将要求对设计进行修正,直至满足限额要求为止;并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罚。(五)根据招标人要求,在项目施工期间提供全程驻场设计服务。 | ||
工期(交货期) | 暂定700日历天,根据实际工程进度调整,详见合同约定。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001.1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1)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 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2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注:联合体成员承担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任务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3.6.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6.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设计费用的支付。 3.7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8 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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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19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9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9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9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馆15号馆 |
招标人联系人 | 杨工 | 联系电话 | 020-31154054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杨工 | 联系电话 | 020-83549690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13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