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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31 15:0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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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长湴小学教学楼、南北副楼加固工程施工

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2499】补充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长湴小学教学楼、南北副楼加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2499】现发布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1

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详见原招标文件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四

二、本项目原定的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及场地、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长湴小学

2024年5月31日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4)

项目管理

团队

2.5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配备满足附表四(二)附件《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的得2.5分,不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要求的,此项得0分。在满足《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基础上:

技术负责人

2分

1)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获得该职称15年或以上的,或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获得该职称15年以下的,得0.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2)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且执业资格年限满15年或以上的,得1分;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且执业资格年限满10年至14年的,得0.5分,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且执业资格年限10年以下的,得0.2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分2分。

质量负责人

2分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的,得1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的,得0.5分;

(2)执业资格年限满15年或以上的,得1分;执业资格年限满10年至14年的,得0.5分;执业资格年限10年以下的,得0.25分;

本项最高得分2分。

安全负责人

2分

(1)具备安全质量管理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获得该职称10年或以上的,或安全质量管理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安全质量管理副高级工程师职称且获得该职称10年以下的,得0.5分;

2)拟委派安全负责人执业资格年限满15年或以上的,得1分;执业资格年限满10年至14年的,得0.5分;执业资格年限10年以下的,得0.25分;

本项最高得分2分。

造价负责人

2分

(1)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获得该职称15年或以上的,或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获得该职称15年以下的,得0.5分;

(2)拟委派造价负责人执业资格年限满15年以上的,得1分;执业资格年限满10至14年的,得0.5分;执业资格年限10年以下的,得0.25分。

本项最高得分2分。

专业管理负责人

3.5分

(1)安全工程师:具有安全工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得0.5分;

(2)装饰专业工程师: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3)电气专业工程师:具有建筑电气安装类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得0.5分;

(4)结构专业工程师:具有结构工程类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

(5)焊接专业工程师:具有焊接类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

(6)材料专业工程师:具有材料类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

注:以上人员不得兼任,提供相关职称或学历证书或岗位证书,不满足不得分。

企业资信

(6分)

企业业绩

1.2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400万元的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项得0.4分。

本项最高得1.2分。

工程奖项

2.4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质量获奖:获得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6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累计最高得2.4分。

财务指标

1.2分

1、投标人截止时间止往前推算(含最近评审年份2023年度),投标人连续获得过税务机关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年限:

1)连续5年或以上的,得1.2分;

2)连续4年的,得0.6分;

3)连续3年的,得0.3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2分。

第三方评价

1.2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服务评价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认证情况:

1)同时具有上述认证证书的,得0.6分;

2) 上述认证证书缺少1项的,得0.3分;

3) 上述认证证书缺少2项的,得0.15分;

4) 其他情况不得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0.6分。

 

2、投标人自2018年(含本身)以来,获得市级或以上建筑类行业协会评定为“诚信企业”称号:

1)连续获得6年或以上的,得0.6分;

2)连续获得5年的,得0.3分;

3)连续获得4年的,得0.1分;

4)连续获得3年或以下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0.6分。

备注: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合计

20

 

注:1、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上述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及所有管理人员出具在本投标(或分支机构)单位近1个月(即202404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人员须按评审内容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资料。(2)具体专业名称按照职称证相关专业内容进行评审,职称年限以职称证发证时间开始计算;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执业资格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的签发日期为准,以签发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安全负责人执业资格年限以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注册资格证书签发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造价负责人执业资格年限以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予认定。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或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人员仅指投标人自身人员,专指本企业本部人员,注册类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注册消防工程师)必需为注册在本公司人员并在(https://jzsc.mohurd.gov.cn/homehttps://zwfw.mem.gov.cn/zwthlw/pages/hlwmh/yyfw/zcaqgcscx/index.html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相关人事注册网站内的人员资格查询中查证已登记在本公司名册内(不含子公司),并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及注册证书扫描件,所有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2.企业类似业绩:

1)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2)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以中标通知书的建安费(施工部分)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的建安费(施工部分)金额为准。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工程奖项:

1)工程奖项信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及获奖奖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平台内网页信息截图的获奖业绩不予评审。时间以获奖证书显示的颁奖时间信息为准。奖项内容和级别以获奖证书显示的奖项名称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网页截图的获奖不予评审。国家级质量奖项是指:由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建筑工程装饰奖等。省级及市级质量奖项指由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科技进步、QC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

2)只计算房屋建筑类工程项目的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类工程项目获奖,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4、财务指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nszx/InitCredit.html#)”或各省级税务平台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包括子公司、分公司)的网页截图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无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的不计分。

 

5第三方评价:

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认证证书电子版文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相应的认证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认证项目为国家认监委所有未列明的其他认证时,证书的认证项目名称与国家认监委官网所示的认证项目名称不一致时,以认证证书编号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得分。

2)投标人所提供原件清晰扫描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该项不予认定。

6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附表四附件:

《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项目管理团队

数量

基本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人

按招标公告要求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技术负责人

1人

按招标公告要求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质量负责人

1人

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须提供技术职称证书

安全负责人

1人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中级或以上资格且具有安全质量管理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

https://zwfw.mem.gov.cn/zwthlw/pages/hlwmh/yyfw/zcaqgcscx/index.html”查询结果截图、职称证书

造价负责人

1

具有壹级土木建筑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有效期内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截图、职称证书

安全工程师

1人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中级或以上资格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https://zwfw.mem.gov.cn/zwthlw/pages/hlwmh/yyfw/zcaqgcscx/index.html”查询结果截图

造价工程师

1人

具有壹级安装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经济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有效期内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截图、职称证书

消防工程师

2人

具备壹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查询结果截图、职称证书

装饰专业工程师

2人

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须提供技术职称证书

结构专业工程师

1人

具有结构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须提供技术职称证书

焊接专业工程师

1人

具有焊接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须提供技术职称证书

材料专业工程师

1人

具有材料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须提供技术职称证书

专职安全员

1人

按招标公告要求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

注:1、所有人员不得互相兼任且均由联合体主体方提供,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应证件扫描件和在本投标单位近1个月(即2024年04月)有效社保证明人员仅指投标人自身人员,不含子母公司人员,如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集团下属分公司,专指集团本部人员,同样下属公司也不得使用集团公司的人员;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

2、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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