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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6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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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A24018号地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09-440118-04-01-421235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A24018号地块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A24018号地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18005200A24018号地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总用地面积为167,497.57平方米(约251.25亩),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141,116.50平方米(约211.67亩),总建筑面积约271,164.1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143,938平方米,容积率1.02。项目规划建设总户数770套,包括小高层住宅为81,644平方米(合计505户)、低密度住宅为56,884平方米(合计265户)、配套商业2,0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3,0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290平方米、消防控制室120平方米,包括给排水、安装、消防、装修等配套工程,最大建筑高度为65m。
招标内容 标段范围内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308天(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61429.14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4.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1)(2)(3)的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注:①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进行设置。 ②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工程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国内投标人设计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③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主办方)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的联合体主办方)注册。且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项目负责人需被锁定。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投标人业绩要求:施工业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金额80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 设计业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或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含建筑工程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其他要求:无。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4月26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5月16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5月16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开标时间 2025年5月16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2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城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400号新城创业中心12号楼405单元
招标人联系人 贾工 联系电话 020-61083629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广州法务大厦北塔六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钟工 联系电话 13751887435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3282115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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