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浈江校区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207-440204-05-01-185148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浈江校区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浈江校区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浈江校区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韶关市浈江产业园区内狮塘路66号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浈江校区内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国家级),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国家级30.00%),国有或集体投资7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浈江校区规划总用地面积217124㎡(不含未出规划条件地块面积),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40480㎡。浈江校区校园建设项目拟分三期进行建设。 本项目为浈江校区建设的一期工程,用地面积为36600㎡(55亩),总建筑面积为70383㎡。其中:新建3栋实训楼建筑面积为27200㎡、2栋教学楼建筑面积为14702㎡、架空层26899㎡、连廊1582㎡,以及校内道路、广场、绿地等附属工程。最大建筑高度约23.1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0800㎡,最大单跨跨度约22.5米。 | ||
招标内容 |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各进驻单位同步建设,对各进驻单位进度统一调控,避免相互干扰,确保实现工程的总体目标。 (2)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对施工图纸提出意见,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 (3)熟悉本项目的BIM技术方案,运用从本项目方案设计开始建立的BIM模型对施工各个阶段进行监督管理。 (4)委托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调整部分内容,监理人不能拒绝执行。 (5)配合委托人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等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不超过1177日历天(从下达开工令起至项目竣工止)。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39.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4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 ④广东省外进粤企业,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须提供上述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⑤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二《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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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17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17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17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8号奥园大厦11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83620864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戚工 | 联系电话 | 020-83383274 |
招标监督机构 |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1-8883131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