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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3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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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粤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项目基于监理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212-440205-25-01-630534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粤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粤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项目基于监理的全过程工程咨询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粤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项目基于监理的全过程工程咨询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原705地质队地块。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省级、市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省级50.00%、市级5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总建筑面积454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8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13平方米。项目总体设为“三个功能区”:航空应急救援功能区、广东消防机动队伍驻防功能区和应急救援装备储运功能区。其中,航空应急救援功能区:建筑面积9647平方米,包含航空应急保障楼、机库(含航空特种车库)。设计300×45米跑道和4个停机坪。广东消防机动队伍驻防功能区:建筑面积28726平方米,包含业务技术大楼、中心备勤楼、生活保障楼、综合训练楼、特种车库、地下室及人防、开关房及发电机房。应急救援装备储运功能区:建筑面积6937平方米,包含应急救援配套仓库1栋主要建筑。其他附属配套建筑:基地入口大门及门卫室(2处)155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7560.22平方米,最大高度为22.82米,最大跨度为54.4米。 项目概算总投资458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8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178万元,预备费1810万元。
招标内容 根据基础资料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工程监理服务(含统筹管理、施工监理)工作,主要包括: 2.4.1施工监理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委托人的要求对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进行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安全及风险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建设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熟悉本项目的BIM技术方案,运用从本项目方案设计开始建立的BIM模型对施工各个阶段进行监督管理。 2.4.2项目统筹管理 项目统筹管理协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承包人根据招标人要求与招标人联署办公,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施工阶段的需求管理、工程技术管理、进度计划管理、投资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现场管理、协助招标人进行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风险管理以及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工期(交货期) 总服务期:自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结算完成及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建设工期为 27 个月(其中施工工期暂定为15个月,工程结算工期暂定为 12 个月)。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565.797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格: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施工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执行。 3.1.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团队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以上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3.2.1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下述要求: (1)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的一种。 (2)具有工程或经济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3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满足自身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同时满足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的,可兼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注: (1)上述人员的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2)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选派,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经联合体各方确认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确认书(格式自拟);总监理工程师须为联合体承担监理任务方(牵头人)选派。 (3)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和1家项目管理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任务的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选派,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经联合体各方确认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确认书(格式自拟)。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服从联合体牵头人指挥。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 3.4.3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4.4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4.5广东省外进粤企业,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须提供上述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2.1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下述要求: (1)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的一种。 (2)具有工程或经济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月2日 10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月2日 10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开标时间 2025年1月2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8号奥园大厦11楼
招标人联系人 丁工 联系电话 020-31003054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9楼2903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 020-83383274
招标监督机构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1-889260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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