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大道(细沥村段)和庆盛高铁站周边风貌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408-440115-04-01-699319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沙大道(细沥村段)和庆盛高铁站周边风貌提升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沙大道(细沥村段)和庆盛高铁站周边风貌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南沙大道(细沥村段)和庆盛高铁站周边风貌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庆盛村,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细沥村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南沙大道(细沥村段)和庆盛高铁站周边风貌提升工程主要对南沙大道(细沥村段)和庆盛站周边的建筑建筑外立面和四小园进行修缮和改造,包括整饰沿线建筑外立面、整治三线和广告招牌、改造围墙、四小园美化等,改造长度约 1500 米。项目总投资950万元,(具体项目以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1)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发包人和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采购、编制项目预算、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 ||
工期(交货期) | 总合同工期120日历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38.1332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 1)和2)]的资质: 1)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香港、澳门企业参加投标的,提供其在南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获得的资质认可备案证书,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施工资质的要求(提供资质认可备案证书扫描件)。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澳门企业参加投标的,提供其在广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南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获得的资质认可备案证书,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提供资质认可备案证书扫描件)。 注:①工程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②工程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如遇国家有关资质管理文件调整,则按新文件相关规定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③香港、澳门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港澳工程及相关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南开建交规字〔2021〕1号)确定。外国、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注册;须同时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及截止登记前近一个月(2024年11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项目负责人需满足要求。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提供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建设和交通局颁发的《香港工程及相关咨询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证书》,备案资格为注册建造师(提供香港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证书及人员聘任证明材料扫描件,并视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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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合格条件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30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10时15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10时15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10时15分 | 开标地点 | 第3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路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电话 | 020-84909912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号白云大厦16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沈工 | 联系电话 | 020-83292786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 联系电话 | 39053896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