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太和站南侧保障性住房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403-440111-17-01-360000 | ||
投资项目名称 | 白云区太和站南侧保障性住房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白云区太和站南侧保障性住房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技术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白云区太和站南侧保障性住房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技术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谢家村庄太和地铁站南侧。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总用地面积约 9375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约 9375平方米;容积率≤3.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30000 ㎡,总建筑面积暂定45403㎡,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13498㎡,住宅面积约26700㎡,建筑限高≤100米,层数暂定为31层。基坑安全等级一级、地基与基础设计等级乙级,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指标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及发包人选定方案为准。 | ||
招标内容 |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工期(交货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需完成的相关服务。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17.090522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3.2.1、3.2.2、3.2.3项资质: 3.2.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须提供: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651号)规定,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 3.2.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满足以下要求: (1)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2)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 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且按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格式进行承诺。 3.2.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应具有以下(1)、(2)、(3)、(4)之一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应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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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30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10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10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9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董工 | 联系电话 | 020-83620379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61101333-1868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83620379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