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工智能(广州)产业园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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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中国人工智能(广州)产业园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中国人工智能(广州)产业园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员村西街2号大院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集商业、商务、办公为一体的综合体建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一代AI产业高地,将着力打造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标杆载体,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产业拓展布局的产业园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7,173.33平方米(用地红线范围),可建设用地面积约70,048平方米(包括西地块和东地块的建设用地和绿地)。其中,东地块32,283平方米,地块中历史建筑核心保护区的历史建筑需保留并活化改造。西地块37,765平方米,是主要的新建建筑用地,将建成三栋塔楼、四层裙房、四层地下室,计容建筑面积约330,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最高不超过248米的集商业、商务、办公为一体的综合体建筑。(备注:以上均以本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复为准)。 | ||
招标内容 | 2.2.1招标范围及功能: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项目工程第三方监测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审核通过的监测方案、监测规范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监测的项目。具体根据图纸、审核通过的监测方案、工程量清单、需求任务书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2.2.2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监测工作外,还包括: (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监测服务方案。编制服务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或规定以及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监测方案编制、方案送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监测点与部件埋设、试验及相关需要的配套工作、编制并提交监测成果报告等全部工作;并确保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2)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将工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3)在进行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投标人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4)本招标服务内容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投标人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 (5)负责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或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监督部门要求的其他方式报送,投标人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 (6)负责监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7)用于完成本项目监测的仪器、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自行运输,存管。仪器、设备和材料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定/校准证书,同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检定要求。本项目应遵守相关部门对本工程的相关批示及指导意见执行。 (8)具体详见需求任务书及合同。 | ||
工期(交货期) |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952.14850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3.1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的监测工作范围,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本次招标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所涉及的CMA证书内的监测涵盖范围以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3.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种①、②、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注:以上相关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的规定执行。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 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s://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190.html)。 3.6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近二年(从2022年的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若为联合体投标,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勘察资质以联合体各成员为准;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联合体应满足以上本公告第3.3点的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投标申请人”等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方落款出具,并由牵头方签字或盖章。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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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涉及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10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10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递交。详见招标公告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2号大院自编19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段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3869978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十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朱工、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83541820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38698332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