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车辆段安置区住宅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020-440100-53-01-086286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 | ||
招标项目名称 | 空港车辆段安置区住宅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空港车辆段安置区住宅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20.00%),国有或集体投资8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范围为空港车辆段安置区住宅地块,红线范围内用地面积55115.56㎡,计容面积约为139864.82㎡,总建筑面积约为208268.36㎡。其中:高层住宅23~24层,建筑高度约为70.95~73.95米;公建配套面积为8114㎡,包括9班幼儿园一所、面积为2160㎡;架空层、地下室等不计容建筑面积约为67414.75㎡。建筑密度≤26.86%,绿地率≥38.30%。工程总投资约116831万元。采用装配式建筑、全部建筑须满足国家绿色建筑一星级建设要求(最终以政府审批要求为准)。 (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及投资为准。) | ||
招标内容 | 空港车辆段安置区住宅地块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6.2.1工程设计及相关工作:负责空港车辆段安置区住宅地块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2.6.2.2工程实施阶段相关工作: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工程实施。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095日历天。 (1)设计工期:具体设计工期在合同中详细约定,并以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为准。 (2)施工工期:计划总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暂定为2025年2月15日。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87373.65809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国内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等现行规定填写。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可作为设计方参与投标。香港企业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工程施工资质: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现行规定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满足设计负责人要求的,可兼设计负责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本单位。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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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2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11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11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 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廖工 | 联系电话 | 020-31921374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赵工、梁工 | 联系电话 | 020-37861031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