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首期实施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首期实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5718)于2024年10月31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 gzggzy. 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 gd. gov. 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 cebpubservice. com/)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已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GZZB版) 有修改调整,以上文件均以补充公告另册发出的附件为准,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二、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3.4.1 |
3.4.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任意一项: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④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资质的要求。 |
3.4.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任意一项: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④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资质的要求。 |
2 |
招标文件第26页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
详见附表 |
附表: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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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
企业资信实力(36分) |
施工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4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合同金额5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或总承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
设计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3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单位成员方)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类似设计业绩(指总投资额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每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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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获奖情况(5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所承接的建筑工程类项目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获工程质量奖情况: 1、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每项得1分; 2、获得过省级工程质量奖,每项得0.5分; 3、获得过市级工程质量奖,每项得0.25分; 注:奖项最多计算5项,本项最高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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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企业获奖情况(2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单位成员方)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承接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1、获国家级奖项每项的,每项得1.5分; 2、获行业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 3、获省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 4、获市(副省)级奖项的,每项得0.25分。 注:以上奖项合计最多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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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能力 (7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建筑工程类省级或以上工法每项得0.15分,市级工法每项得0.0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独立获得过工程建设类发明专利,每项得0.05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本项最多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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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设计单位成员方)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建筑工程类设计获得过 (1)国家级行业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级科学技术类奖,每项0.5分; (2)省级行业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类奖,每项0.25分。 (3)市级行业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类奖,每项0.1分。 注:本项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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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 评价 (7分) |
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单位成员方)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获得3项证书的得4分;获得其中1-2项证书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单位成员方)截止至2023(含2023)年度获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①连续5年或以上获得“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3分; ②连续2(含)—4(含)年获得“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1分; ③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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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执业能力(4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能力要求,其中: (1)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2)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本项最高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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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团队要求 (4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投入的项目施工管理机构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中: 技术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本项最多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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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设计单位成员方)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的设计人员配备情况: (1)设计技术负责人: 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的,得1分;其它得0分。 本项最多得1分。 (2)其他专业设计负责人员 ①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员(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各提供1人)具有相应专业的注册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全部满足得2分;提供3人得1分;提供4人得1.5分,未提供或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本项最多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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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64分) |
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7分) |
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优得7分;良得6-5分,一般得4-3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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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节能控制措施(7分) |
建立了完善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提出详细的绿色节能控制措施。 优得7分;良得6-5分,一般得4-3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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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控制措施(7分) |
根据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针对项目的特点,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应急预案等方面提出详细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优得7分;良得6-5分,一般得4-3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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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措施(7分) |
根据本工程的质量目标,针对项目的特点,从质量保证体系、材料的检测、质量通病的防治等方面提出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 优得7分;良得6-5分,一般得4-3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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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措施(7分) |
分析准确、措施得当。针对项目特点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确保实现工程进度目标。 优得7分;良得6-5分,一般得4-3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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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7分) |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编制机械设备投入计划,确保满足施工要求,投入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可行。 优得7分;良得6-5分,一般得4-3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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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重难点分析处理及保证措施(7分) |
根据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保证措施合理可行。 优得7分;良得6-5分,一般得4-3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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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设计方案 (15分) |
适用于本项目的非通用性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有针对性的设计优化措施,并配有重点空间室内效果设计理念及材质用料说明。 (1)设计优化措施的先进性、合理性、实用性、可实施性 (2)是否对可研方案设计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深化优化建议 (3)各专业对经济性的控制是否有专项措施,经济性控制良好 优:15-12分;良:11-9分;一般:8-5分;无此部分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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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100分) |
当经算术校核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2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投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删除 附表:《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要求表》
备注:计算资信部分评分原则如下:
(1)施工部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施工部分的评分只按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
(2)设计部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2家或以上的,则设计部分的评分只按投标人提供的《设计资信部分评审声明》中确定的一家设计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如投标单位提供多家或不提供的,其资信部分不得分。
1.类似工程业绩:
1.1施工业绩:
(1)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编号,同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网页信息截图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业绩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5)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无需重复提交上述平台内上传件资料。
1.2设计业绩:
(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作为业绩证明文件。
(2)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2.企业获奖:
2.1施工业绩获奖
(1)国家级工程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级、市级工程奖项指省级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方面的奖项,不包含装饰装修、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投标人必须是获奖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如获奖证书不能体现投标人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则需提供其他能证明其施工总承包身份的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2)只计算建筑工程类工程奖项,其他非建筑工程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一个奖项计算分数,不得重复计算。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平台内网页信息打印页的获奖不予评审。
(3)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2.2设计业绩获奖:
(1)每个项目只能按最高奖得分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日期为准。
(2)获奖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部)级(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科学技术奖。国家级(国家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行业级(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分值>省级(省科学技术奖、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市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其他非建筑工程项目奖项,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港航、冶金、装修、QC、市政等项目奖项不参与计分。
3.企业研发能力:
(1)省级或以上工法:工法以提供的获奖证书为准,证书上需明确其为建筑工程类工法,若无法明确,需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并且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中需明确该工法的研究背景项目为建筑工程类项目。无法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或无法证明该工法为建筑工程类项目获得的工法不得分。
(2)发明授权专利:发明授权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epuh.enipa.gov.cn/)中的“公告公报”-“专利公布公告”-“发明授权”可查询的专利为准,时间以授权公告日期为准。需提供上述网站可反映企业专利类型为“发明授权”、授权公告号、授权公告日、专利权人的查询网页信息截图。发明授权专利只计算投标人独立获得的,合作获得的不子计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epub.cnipa.gov.cn/)中的“公告公报”-“专利公布公告”-“发明授权”查询的发明授权专利中标明的专利权人为独立的专利权人为准。
(3)国家级科学技术奖是指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建设科学技术奖类;省级科学技术奖是指各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科学技术奖、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市级科学技术奖是指各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科学技术奖、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科学技术奖。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4.项目团队要求
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须提供相应有效期内的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有)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近3个月(2024年2月-2024年4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5.本评分表中所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且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提供资料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6.评分标准中“[]”代表分值包含本数,“()”代表分值不包含本数。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得分。
7.中标单位需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本评分表中所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且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提供资料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三、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现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广州市中兴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