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派出所改造工程补充公告
兴华派出所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G2024-5482)招标公告于2024年10月23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部分: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附件1《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二、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项目原定的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间及场地、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 标 人: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4分) |
技术负责人(1人) |
2分 |
(1)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获得该职称5年(含)或以上的,或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获得该职称1年(含)-5年(不含)的,得0.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2)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且执业资格年限满10年(含)或以上的,得1分;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且执业资格年限满5年(含)-10年(不含)的,得0.5分,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且执业资格年限1年(含)-5年(不含)的,得0.2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分2分。 |
质量负责人(1人) |
3分 |
(1)具有质量工程类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质量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1分; (2)以质量负责人的身份完成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本项最高得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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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1人) |
3分 |
(1)具有安全管理类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获得该职称5年(含)或以上的或安全管理类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安全管理类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且获得该职称1年(含)-5年(不含)的,得0.5分; (2)拟委派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中级(或以上))注册证书且执业资格年限满10年(含)或以上的,得1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中级(或以上))注册证书且执业资格年限满5年(含)-10年(不含)的,得0.5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中级(或以上))注册证书且执业资格年限1年(含)-5年(不含)的,得0.25分; (3)以安全负责人的身份完成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本项最高得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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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1人) |
2分 |
(1)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获得该职称10年(含)或以上的,或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获得该职称10年(不含)以下的,得0.5分;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25分。 (2)拟委派造价负责人具有壹级土木建筑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执业资格年限满10年(含)以上的,得1分;具有壹级土木建筑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执业资格年限满5年(含)-10年(不含)的,得0.5分;具有壹级土木建筑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执业资格年限1年(含)-5年(不含)的,得0.25分。 本项最高得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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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管理负责人 |
4分 |
(1)消防工程师(1人):具有壹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2)装饰专业工程师(3人):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1.5分。 (3)电气专业工程师(1人):具有电气类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具有电气类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4)暖通专业工程师(1人):具有暖通类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具有暖通类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5)给排水专业工程师(1人):具有给排水类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具有给排水类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6)材料专业工程师(1人):具有材料类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0.5分;具有材料类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 注:以上人员不得兼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不满足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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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信 (6分) |
企业业绩 |
2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完成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
工程奖项 |
1.6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的建筑工程业绩获得过市级或以上的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0.4分。本项最高得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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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
1.2分 |
1、投标人截止投标时间止往前推算(含最近评审年份2023年度),投标人连续获得过税务机关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年限: (1)连续5年或以上的,得1.2分; (2)连续4年的,得0.6分; (3)连续3年的,得0.3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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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1.2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同时具有上述认证证书的,得0.4分; (2)上述认证证书缺少1项的,得0.2分; (3)上述认证证书缺少2项的,得0.1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0.4分。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获得省级或以上“技术创新QC成果及技术应用”奖项的,每项得0.2分,最多得0.8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0.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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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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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上述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及所有管理人员出具在本投标(或分支机构)单位近1个月(即2024年0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人员须按评审内容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资料。职称证书以地市级以上人社部门或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发为准,若非人社部门或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地市级以上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
(2)技术负责人执业资格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的签发日期为准,以签发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若提供新版执业资格证的,则以批准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安全负责人执业资格年限以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若提供新版执业资格证的,则以批准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造价负责人执业资格年限以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若提供新版执业资格证的,则以批准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或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消防工程师:须提供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页(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截图证明及职称证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人员仅指投标人自身人员,专指本企业本部人员,注册类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注册消防工程师)必须为注册在本公司人员并在(https://jzsc.mohurd.gov.cn/home、https://zwfw.mem.gov.cn/zwthlw/pages/hlwmh/yyfw/zcaqgcscx/index.html、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相关人事注册网站内的人员资格查询中查证已登记在本公司名册内(不含子公司),并提供相关网页查询截图及注册证书扫描件,所有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3)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业绩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②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以中标通知书的建安费(施工部分)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的建安费(施工部分)金额为准。
③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④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⑤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相关负责人名字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体现该人员姓名及对应项目职位作为证明文件,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企业类似业绩:
(1)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2)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以中标通知书的建安费(施工部分)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的建安费(施工部分)金额为准。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工程奖项:
(1)工程奖项信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及获奖奖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平台内网页信息截图的获奖业绩不予评审。时间以获奖证书显示的颁奖时间信息为准。奖项内容和级别以获奖证书显示的奖项名称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网页截图的获奖不予评审。国家级质量奖项是指:由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建筑工程装饰奖等。省级及市级质量奖项指由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科技进步、QC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4、财务指标:“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nszx/InitCredit.html#)”或各省级税务平台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包括子公司、分公司)的网页截图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无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的不计分。
5、第三方评价:
(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认证证书电子版文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相应的认证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认证项目为国家认监委所有未列明的其他认证时,证书的认证项目名称与国家认监委官网所示的认证项目名称不一致时,以认证证书编号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无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的不得分。
(2)“技术创新QC成果”须提供获奖证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获奖证书上须有该投标人名称。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按分数最高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6、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