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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9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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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020-440112-41-03-011406
投资项目名称 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二期)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 新一代AI智能设备产业基地项目(二期)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中新广州知识城ZSCXN-B1-5地块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6020平方米。二期项目拟建在中新广州知识城产业园区,计划新建建筑面积148,000平方米。(暂定,其中地上建筑10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000平方米),二期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研发中心、会议中心、生产厂房及地下停车库及相关配套。具体以项目规划报建的规模为准。 工程投资额:约人民币89500.18万元,其中总建安费约人民币76595.00万元。
招标内容 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材料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人防结构检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建筑防雷设施检测、道路工程检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的项目,以及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等。具体检测、监测项目以项目清单、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工期(交货期) 自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具体检测、监测服务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072.3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道路工程);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3.3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等)。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 3.6投标人近二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7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s://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190.html)。 3.9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和1家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且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科参考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投标申请人”等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落款出具,并由主办方签字或盖章。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委派)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9月19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11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11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11时0分 开标地点 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9、11号
招标人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020-6287890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程工、刘工 联系电话 020-83544076
招标监督机构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62878902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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