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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8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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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校园建设整体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投资项目代码 2305-440106-05-01-779990
投资项目名称 华南农业大学校园建设整体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华南农业大学校园建设整体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华南农业大学校园建设整体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内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省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省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一)新建理工科教学科研大楼。总建筑面积35439.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640.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799.50平方米。 (二)新建科技创新大楼,建筑面积421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2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831平方米。
招标内容 根据基础资料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此部分内容根据项目建议书的描述归纳) (1)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基坑勘察、剪切波速试验、土抽水试验、土壤氡浓度检测等),超前钻(如有)、地下管线探测、水文地质勘察(如有)等工作,以及对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说明: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査、勘探和取样、原位测试、室内试验、检验和监测、分析计算、数据处理等。 (2)工程设计工作:完成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 (3)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专项工程设计。 (4)装配式建筑设计,装配率不低于50%,且需满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规定的要求。 (5)负责本项目BIM设计及技术应用。 (6)其他工作: 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初步设计概算及设计变更(含变更估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 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含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 3)报批报建: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建报批工作及其他报建配合、协调工作等。 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中标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招标人的设计评审、招标人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5)本项目已有前期策划方案,投标人可结合和围绕前期策划方案开展方案设计工作。 (7)配合工作:详见合同约定。 各阶段勘察设计工作的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项目建议书及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8)设计费包含的内容: 合同价总价包含方案设计费、初步设计费和施工图设计费以及:(1)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测量放线册的费用,以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的安全评价和编制树木保护专章等手续(若有)的费用;(2)绿建审查所需的各项检验检测费用;(3)用于项目的各类专家评审费用;(4)各类证照工本费、
工期(交货期)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062.2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5.2.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5.2.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信息。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8月28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18日 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18日 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9月18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大道西108号11楼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丁工 联系电话 020-8362086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十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罗丽仪 联系电话 020-83548187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288662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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