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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1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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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军校纪念中学迁建项目勘察设计

投资项目代码 2404-440112-04-01-453898
投资项目名称 黄埔军校纪念中学迁建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黄埔军校纪念中学迁建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黄埔军校纪念中学迁建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黄埔区长洲街道,黄埔军校纪念中学与金洲北路相隔的西南侧地块。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黄埔军校纪念中学迁建项目拟新建60班完全中学(36班初中+24班高中),学校总用地面积为50108平方米,其中近期用地面积约为38693㎡,远期用地面积约为11415㎡。由于远期用地目前为基本农田,建设条件尚不成熟,留作学校后期开发使用。本次项目只进行近期用地的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1265㎡,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约14140㎡,实训中心约10017㎡,艺术中心约6870㎡,食堂约6642㎡,教职工公寓约3725㎡,学生公寓约29000㎡,风雨连廊约870㎡;新建室外运动区约4274㎡。(该建筑规模为可研初步测算规模,供设计招标参考,最终以联审方案及可研报告批复为准。)。
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编制建设过程中所有的报建报批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关报建报审配合服务、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及完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各设计阶段对应的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设计变更预算等造价文件和配合报审工作,现场指导与监督等。绿色建筑含节能和绿色咨询、绿色设计标识申报及评审,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服务;实行限额设计,本工程设计投资限额为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额;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中标人应按投资限额进行设计,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限额目标。
工期(交货期) 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项资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1)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2)申请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申请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2)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申请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4)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3)关于联合体投标: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 (4)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7月11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8月1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8月1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资格后审/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8月1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招标人联系人 曾工 联系电话 020-28068066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20楼北向1-10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冯志豪 联系电话 020-83560819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211220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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