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肿瘤医学科学中心(天河院区)勘察设计合同公开信息
- 招标单位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 招标单位信用代码:124401066852360589
- 招标单位签订人:黄新锋
- 中标单位名称:(主)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标单位信用代码:914400004558576332
- 中标单位签订人:曾宪川、廖凯
- 合同金额:5358.01万元
- 招标控制价:5358.021341万元
- 合同签署时间:2023-03-10
- 合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成
- 质量要求:10.1设计应体现甲方的建设意图,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尤其是强制性规范),达到《中山大学肿瘤医学科学中心(天河院区)勘察、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满足本合同工程的功能需求。在控制投资的同时,做到美观、适用、安全、经济,并具备良好的节能环保特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10.2乙方的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应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设计阶段深度,并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甲方要求对设计进行深化、优化。乙方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设计深度负总体责任。 10.3 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工程实施的可操作性,对工序方案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应明确提出关键工序的工艺要求、质量控制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 合同主要内容:2.1勘察设计总承包范围和内容: 项目用地面积70033.39㎡(其中公交首末站占地1200㎡),项目设病床1100张,总建筑面积30474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5270㎡,地下建筑面积为99470㎡;计容建筑面积为215380㎡(含公交首末站270㎡),非计容建筑面积为89360㎡。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医疗业务用房(含门急诊、医技、住院、行政后勤、保障系统、大型医疗设备单列项等)、科研业务用房(科研实验室、教学等)、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公交首末站、室外工程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根据《中山大学肿瘤医学科学中心(天河院区)项目建议书》等基础资料、《中山大学肿瘤医学科学中心(天河院区)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1勘察主要内容:规划用地红线内及红线外(管线)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含土石方测量、室外道路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 2.1.2设计主要内容:完成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含方案修改和完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即原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规划、建筑、结构、电气(含永久用电)、建筑弱电智能化系统设计、给排水(含永久用水)、空调通风、医疗专项、灯光声学特殊工艺、消防、燃气(含现有市政燃气接入口开始至红线范围内的室外管网)、人防、电梯、室外市政(道路、管线)、园林、管线综合平衡、设备选型意见、幕墙、环保工程(含柴油发电机房)、防雷、标识系统等。 2.1.3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和申报、验收,以及新技术应用的研究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根据绿色建筑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绿色建筑设计(二星)工作,并负责通过广州绿色建筑二星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负责绿色建筑二星设计申报资料并获得绿色建筑二星设计标识。 2.1.4负责专项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放射防护专项、医疗洁净专项、纯水系统、医用气体工程、正负压系统、氧气供应站、核净化系统、物流传输系统)。如乙方不具备项目中各专项部分的相应资质或能力,乙方应在书面报甲方后将相关专项部分分包给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或能力的设计单位实施并签订分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