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附中湾区学校二期校区项目勘察合同公开信息
- 招标单位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 招标单位信用代码:124401066852360589
- 招标单位签订人:黄新锋
- 中标单位名称: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单位信用代码:
- 中标单位签订人:赵松林
- 合同金额:215.81675万元
- 招标控制价:217.89万元
- 合同签署时间:2022-07-22
- 合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成
- 质量要求:8.2.1由勘察人收集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8.2.2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书、技术要求及经发包人审定的勘察方案进行工程勘察,确保其工程勘察无任何技术和质量上的瑕疵、缺陷和安全隐患,也不侵犯他人的生产工艺、专利、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之情形,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8.2.3钻孔点桩位定位后需通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到场确认,每一孔位开钻前及终孔时需通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到场确认工程量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管线探测过程需有发包人跟踪。所有岩样均应放入统一规格的岩样盒内,岩样盒上应注明钻孔编号,各岩性变化处均应标明相应深度,并现场拍照,上述图片均应附在勘察报告中。 8.2.4勘察人应加强钻探现场岩样的保护工作,未经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人员现场查验不得自行处理。 8.2.5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
- 合同主要内容:3.1按照工程勘察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本项目工程全过程勘察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初勘、详勘、测量等;进行已有物探成果复核,编制地下、地上物探成果报告,根据地下、地上物探成果报告,收集周边地下、地上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相关资料,编制项目前期摸查报告;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测量实施工作,编制勘探、测量技术文件,编制勘探、士洞溶洞探测等相关总图;以及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物探、测量工作;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及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进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等;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直至获得批复;负责审核并确认施工过程中土方四方联测成果,并参与现场有关勘察及验收会议,配合验收文件的签章工作。 3.2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要求勘察人进行补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