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科学与大数据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公开信息
- 招标单位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招标单位信用代码:11440113347405998G
- 招标单位签订人:李顺来
- 中标单位名称:广东晟沛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单位信用代码:91440101MA5AWGQ5X2
- 中标单位签订人:黄晓鹏
- 合同金额:2204.284908万元
- 招标控制价:2228.360362万元
- 合同签署时间:2024-11-27
- 合同期限:180
-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合同主要内容: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要求,承包计算科学与大数据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全部内容,承包方需按发包人要求施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施工,设计图纸有调整时,必须服从建设方要求调整,招投标的风险由承包方承担。(具体以招标图纸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注:(1)施工前承包人应提前与物业管理单位沟通协商相关施工注意事项,施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由承包人负责承担,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 (2)承包人应对本工程所在地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当性、可靠性及安全性负全责,施工期间对周边环境和人员造成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噪音等)引起的赔偿由承包人承担,与发包人无关。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责任,与发包人无关,若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3)承包人已充分考虑本工程可能存在的全部风险,在确保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有关本工程的全部要求及现场需实现的全部功能的同时,除发包人提出并确认的工程变更事件外,承包人不得以工程量清单出现量差、漏项或重复计算等情况,要求发包人增加任何费用。 (4)针对本工程结构梁板加固补强项目,承包人应具备相关的资质要求,并提交监理人审批;若承包人没有相应的资质要求,需分包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结构梁板加固补强,并将所有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作业。 (5)本项目合同总价按发包人委托的财政评审机构根据相关定额规定计价后出具的预算评审价*(1-承包人投标下浮率)确定,并作为结算依据之一。项目结算由发包人委托的财政评审机构进行结算审核,结算总价确定方式如下:若本工程工程量未发生变更且承包人无违约行为,发包人委托财政评审机构审定造价低于本合同总价的,以评审机构审定造价为本合同结算总价;评审机构审定造价高于或等于本合同总价,以本合同总价为本合同结算总价。若本工程工程量发生变化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由发包人审核确认为准,并由发包人委托财政评审机构审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总价作为本合同结算总价;若承包人存在违约行为的,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根据承包人违约金数额对本工程造价进行调整,得出本合同结算总价。 (6)承包单位对消防设施安装后须有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出具合格相关报告,室内空气检测须有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