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建住院楼及发热门诊工程—基坑、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公开信息
- 招标单位名称:广州市番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单位信用代码:91440113088042810W
- 招标单位签订人:杨泽帆
- 中标单位名称:(主)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发展(广东)有限公司
- 中标单位信用代码:91420000757013137P
- 中标单位签订人:陈卫国、杨璐
- 合同金额:16420.394436万元
- 招标控制价:18044.389488万元
- 合同签署时间:2024-09-29
- 合同期限:694日历天,比招标文件要求的总工期750日历天提前56天完成。
- 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要求获得市级或以上优质结构奖,不能取得市级或以上优质结构奖的,在工程结算时需扣除合同结算价的1.5%。
- 合同主要内容:按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招标答疑所载明的全部施工内容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施工协调、包总包管理、包整体工程验收及备案工作)。 (一)主要工程包括:地面平整、通路,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含给水、排水、强弱电、防雷、暖通、幕墙、人防等预埋件,人防门等),地下室防水,土方回填,防雷工程,拆除及复建高压氧舱、污水处理池、液氧罐,临电工程、建筑屋面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等项目施工,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本项目内容还包括:编制检测方案、清单(含单价),包括监督抽检、第三方检测等编制监测方案、清单(含单价),包括基坑、支护、水土保持(若有)、高支模等需要监测的。 (三)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为分包工程合同额的1%(其中中央空调、电梯工程按安装工程费的1%计取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由分包人直接支付给承包人,业主采购的医用设备不计取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 (四)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总承包管理的要求,做好整个项目(含安装、装修、园林景观等专业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绿色文明施工等总承包管理工作。本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资料员、预算员等人员的项目管理工作应覆盖整个项目期间直至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 (五) 若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他专业分包单位在项目安装、装修期间使用承包人搭建的综合脚手架的,综合脚手架要办理移交手续,综合脚手架自移交之日起的费用由分包单位负责,直至综合脚手架拆除前为止,拆除费用由总包单位负责。 (六)关于拆除工程可回收利用材料的约定:(1)业主(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委托有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拟拆除建筑物的可回收材料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施工合同签订后,由承包人根据该专业机构出具的并经业主认可的评估报告中确定的可回收材料评估金额于建筑物拆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业主,业主方按照相关规定上缴财政。(2)承包人完成支付后,对拆除出来的可回收材料享有处置权,并负责将拆除后的石方、废料、钢筋、钢件等一切弃料清运出场,本拆除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和人工费已纳入建安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