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6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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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G2023-7234]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深圳市九连山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通过
2广东耀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通过
3广东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4广东鲜鲜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通过
5广东德利泽农产品有限公司通过
6广东天晟农产品有限公司通过
7佛山市鼎昊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通过
8广州腾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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