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3.0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广州交易集团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1〕13号)、《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评分细则的通知》(穗政数规字〔2024〕1号)等文件精神,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2.0升级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3.0(以下简称“信用评价体系3.0”),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评价
信用评价体系3.0是根据《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评分细则的通知》(穗政数规字〔2024〕1号)(详见附件)开展的信用评分。
信用评价体系3.0的数据来源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和跨区域信用信息。
信用评分采用加权平均评分方法,按照分领域、分行业进行信用评分,同一被评分主体参与多个领域、多个行业的,按其参与的领域和行业赋予不同的信用分值。评分结果采用百分制,最低分0分,满分100分。
二、运行时间及应用范围
信用评价体系3.0自2024年5月10日起施行,应用范围包括政府采购领域、建设工程领域(林业园林、农田建设、交通工程、水务工程等)、自然资源交易领域。经请示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交通工程和水务工程的信用评价暂不开展,待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行业信用评价规则后再开展。各行业信用分数的具体应用情况详见各行业的招标(采购)文件范本。
三、业务办理及信用分数查看
各有关单位应在投标响应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s://www.gzggzy.cn/)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具体流程详见门户网站发布的操作指引(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企业信息登记)。待企业信息生效(提交公示次日生效)后的次日方可在“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查看信用分数。
特此通知。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附件: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评分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