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投标保证金自动退回机制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交易平台服务,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保证金自动退回效率,现对2020年11月20日发布的《关于实施投标保证金自动退回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s://www.gzggzy.cn/jtgg/758963.jhtml)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按监管部门要求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在线签订的,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广州交易集团的交易系统进行合同在线签订。自合同在线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招标人应通过交易系统发起退还投标保证金流程,由广州交易集团办理退还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及按银行活期存款挂牌利率及方式结算。
二、如招标人未在第一条规定时间内发起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则广州交易集团通过交易系统在合同在线签订后的第六日,自动退还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及按银行活期存款挂牌利率及方式结算。
三、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完成合同在线签订,且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五日内,招标人仍未发起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则广州交易集团通过交易系统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的第三十六日自动退还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四、如情况特殊,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向交易集团提交缓退投标保证金书面申请。如招标人在上述时间点前向交易集团提交缓退投标保证金书面申请的,交易系统不自动发起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
五、在项目进场招标申请的承诺函中增加同意由广州交易集团自动退回保证金的内容,修改后的承诺函如附件所示。
六、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专此通知。
附件:承诺函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