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交易竞买人办事指引
一、事项名称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人办事指引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
《广州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304号)
三、申请条件
(一)参与网上交易活动前,竞买人应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并将CA数字证书与交易系统进行绑定;
(二)按照网上交易公告发布的竞买条件和时间要求,登录交易系统在线提交竞买申请资料并足额缴纳保证金。
四、办理材料
(一)必须提交的资料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
1 | 竞买申请书 | 联合申请的,各成员单位均须签章 | |
2 | 代理人 | 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证明书 | 1.委托他人办理竞买及相关手续的须提供; 2.若为境外企业,须与企业资料一并公证。 |
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
3 | 竞买保证金承诺书 | 明确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等情况(转让无须提交) | |
4 | 商业金融机构资信证明 | 列明存款数额和信用记录(转让无须提交) | |
5 | 《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复印件或确认项目公司名称报告 | 1.成立新项目公司开发的须提供; 2.新项目公司已成立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 |
6 | 网上交易公告规定需要提交的文件 | 1.按网上交易公告及竞买须知规定上传有关资料到交易系统; 2.以上复印件须校对原件。 |
(二)各类型竞买人须提交的资料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
1 | 境内企业法人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1.发证日期以营业执照发证机关盖章处的日期为准; 2.企业提交的营业执照信息须与商事平台上的信息保持一致; 3.复印件须校对原件。 |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明复印件 | 复印件须校对原件或加盖公章 | ||
身份证明书 | 原件 | |||
股东或出资人情况证明 |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出具及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经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出资人名录等文件 | |||
2 | 境内其他组织 | 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复印件 | 属于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申请的,须提供总公司等法人对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文件复印件,明确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 |
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
资金来源及出资人情况证明 |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以上复印件须校对原件 | |||
3 | 境内自然人 | 身份证明复印件 | 复印件须校对原件 | |
4 | 境外企业法人、自然人、 其他组织 | 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1.申请人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规定; 2.属外国的,须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外交认证; 3.属香港的,须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章; 4.属澳门的,须经司法部委托的澳门律师公证,加盖“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转递章; 5.属台湾的,应在台湾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并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认证; 6.上述文件中,凡用外文书写的,须同时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 |
企业法人 | 董事等主要责任人及股东或出资人情况证明、股东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 |||
其他组织 | 资金来源及出资人情况证明复印件 | |||
5 | 联合体 | 联合竞买协议 | 明确联合体成员的权利及义务、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联合体成员按比例缴纳或联合体委托部分成员缴纳) | |
温馨提示 | 股东或出资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三)竞得商品住宅用地须提交的资料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对竞买商品住宅用地资金来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产﹝2016﹞2144号)要求,申请商品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企业联合体或个人在竞得(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交易集团提交相关竞买资金来源核查资料,并同时上传至交易系统。
1.企业及企业联合体应提交的资料为:
(1)距竞得(中标)日30日以内的人民银行征信报告;
(2)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及详细的控制结构披露报告;
(3)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详见资料下载专栏);
(4)本次竞买资金的来源说明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距竞得(中标)日一年以内的财务报告;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专项审计报告,具体需详细披露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从上述财务报告日至竞得(中标)日这一期间内的期初余额、增加、减少、期末余额,并逐项详细说明期末余额所对应的资产,充分证明上述资金未用于本次竞买。
企业联合体提交联合体各方的上述资料。
2.个人应提交的资料为:
(1)距竞得(中标)日30日以内的人民银行征信报告;
(2)本人签署的《承诺书》(详见资料下载专栏);
(3)本次竞买资金的来源说明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4)金融机构出具的距竞得(中标)日30日以内个人存款证明。
3.竞得(中标)人所提交的资料不得有虚假、伪造;对资料形式不符合要求或资料缺失的,可以由交易集团要求竞得(中标)人限期3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交一次。
五、办理地点
(一)在线办理
网上登录路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登录(http://www.gzggzy.cn/)
(二)现场办理
1.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二楼服务窗口;
2.交易资料核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四楼自然资源交易事业部。
六、办理机构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收费标准
八、办理时间
按照网上交易公告发布的日程安排办理。
九、联系电话
020-28866000
十、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