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空港经济区综保区中区地块配套开发建设土石方平整项目施工[项目编号:JG2024-4672]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2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9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10 |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1 |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2 | 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通过 | |
13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4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5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6 |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7 | 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18 |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9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0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21 |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2 | 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 | 通过 | |
23 |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通过 | |
24 |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工
- 联系电话:020-66886656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 联系电话:020-36069209
-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空港南六路机场西南商务区B栋
- 招标人名称: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日期:2024年10月11日
- 附件: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
资格审查报告(不含专家姓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