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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9 18:00 浏览次数: 来源: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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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鱼珠国际木材市场商业改造单元二南片地块(AP0518024)项目监理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07-440112-04-01-638929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鱼珠国际木材市场商业改造单元二南片地块(AP0518024)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鱼珠国际木材市场商业改造单元二南片地块(AP0518024)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鱼珠国际木材市场商业改造单元二南片地块(AP0518024)项目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道黄埔大道以南、深涌以西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总用地面积24092平方米,建筑面积118993.83平方米,拟建3 幢塔楼,一栋51层办公楼、一栋11层办公楼、一栋3层商业楼。
招标内容 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桩及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包含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包含公共部分及室内精装修工程)、所有机电安装工程、铝合金门窗及幕墙工程、电梯及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室外给排水及排污工程、周边道路及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其它与上述项目密切相关之工程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与工程资料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竣工验收及备案、项目交付,并配合项目结算工作。具体按合同条款约定。
工期(交货期) 施工准备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日止;字数限制,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88.07753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 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2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服务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3.3 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④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⑤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根据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为准)。 注:①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服务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其他要求: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④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⑤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根据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为准)。 注:①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18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主)广州物产美通贸易有限公司,(成)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九层
招标人联系人 丁国梁 联系电话 18718399909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A座7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柯工 联系电话 020-28129688-90848/15018479972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211124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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